CSA 協會接案的經費運用分配規範
說明
本文件為 2026 CSA 協會共識營 的討論文件,相關的文件與會議記錄,會集中放到這份文件裡面。
本規範所涉及的「接案」主體包含:CSA 協會的接案,以及協會獨立專案計畫(目前有 CSA 幻象基地、合作雞舍、蜂場),而接案的內容包括:
- 專案(委辦&補助);
- 基地參訪(參閱:幻象合作農場參訪規則);
- 工作坊&開課。
協會接案
對於協會的接案,每個專案的分潤原則:
- 回饋協會:15%;
- 負責人:15%。計畫負責人的回饋是非常有彈性的,若是負責人的預算掌控得宜,獲得更高的回饋也是美事一樁。
下屬單位獨立專案計畫
現況:目前協會獨立專案包括 CSA 幻象基地、幻象雞社&蜂場,三者都是具有自行營運&獲利能力的組織。CSA 幻象基地、幻象雞社將獲利的 20% 回饋協會,再進行分潤,蜂場則是每年都回饋協會盈餘的 5%。
討論內容:這部份的討論應該是針對我們的專案計畫自行接案、舉辦工作坊、或是接參訪的工作時,應該怎麼分配經費。
原則:CSA 協會應該站在鼓勵與支持的角色上,讓各個獨立專案能夠蓬勃發展,甚至 spin off 為一個獨立的組織。
- 在態度上,應該追求更開放(open),張開雙臂;
- 各個獨立專案要先追求「自助有餘」,協會應該首要站在「育成」的角色。
會中共識:
- 因為各獨立專案都有其特色,營運方式與成本結構都不一樣,因此,當其自助有於的時候,請自行討論公平回饋協會的方式(無制式規定,開放形式),告知協會即可。
- CSA 幻象基地、合作雞社、蜂場對外提案、舉辦工作坊、參訪…等活動,若是有需要協會開立發票,凡是會產生 5% 營業稅的部份,必須由獨立專案支付。若是專案可以提供農民收據、其他的收費證明不會產生稅金問題,則請多加運用,增加獨立專案的收入。
- 運用到基地的場地時,需要支付場地費。場地使用時,只限於教室和廁所。
- 基地夥伴的親友、朋友希望來參訪幻象基地時,只要注意安全,盡量開放,不要收場地費用。
參考資料
會議記錄逐字稿
合作農場與雞舍協作及分潤制度
會議資訊
日期:2026-01-19
地點:[插入地點]
參與者:[Speaker 1] [Speaker 2] [Speaker 3] [Speaker 4] [Speaker 5] [Speaker 6] [Speaker 7]
會議紀要
食品加工證照與 SOP 取捨
背景:加工過程曾出現發霉與安全疑慮,討論是否要求夥伴取得「加工食品」相關證照。
觀點:
傾向證照:提升外界信任與追責性;市集小農多具證照,至少一位受訓人員可加分。
傾向SOP:法規不要求證照;安全仰賴標準作業流程與風險控管;有證照但不按流程仍可能出錯。
法規與標示:產品須清楚標示生產者等資訊,違規有法律風險;大量對外販售需嚴守法規。
結論:先導入外部顧問協助建立完整SOP與法規配套,證照非必須但作為加分或最低配置(至少一位受訓人員)。
品質管理與檢驗(QC)
疑慮:僅有SOP不足,仍可能出問題。
方向:正式檢驗成本高,探索簡易儀器與程序做例行QC;建立留樣與保存期觀察。
共識:SOP需搭配QC與主管審查,定期調整流程。
結論:SOP與QC並行;建立留樣、短期觀察與簡易檢測流程,重大風險再送正式檢驗。
現有加工項目與場地
可行加工:乾燥、粉碎、碾製、焙炒四大類,粉類產品為主力。
果醬:專家反對列入既定項目,風險與管理差異大。
場地:需合規室內約60坪;現有多為空曠教室或分散在家中作業,難以控管。
結論:聚焦四大項目於合規室內場地;果醬暫不列入;盤點並整合場地提升管控。
顧問協助與課程模式
顧問選擇:曾邀謝先生講授法規與流程,建議委託其團隊制定SOP與法規避險。
成本與回饋:顧問費用合理;可辦公開課對外收費,以課程收入支應輔導。
主辦:協會或農場皆可主辦;農場主辦則收入回到農場。
結論:擬定加工清單後向顧問詢價;以課程+輔導的混合模式推進,降低成本、提升合規。
雞舍與合作農場的協作與整併
現況:人員高度重疊,過去在雜草處理與雞糞堆肥合作順暢;近期出入管理與責任歸屬有爭議。
爭點:是否合併或維持獨立;臨時作業事前告知與群組通報是否足夠;雞舍群組缺乏回覆導致決策停滯(如購買小雞)。
視角:
[Speaker 2]:尊重主權;雞舍先內部開會釐清立場與規範,不成再回協會協調。
[Speaker 1]:過去運作無礙,合理出入簡單告知即可。
[Speaker 7]:分立造成卡關,主張合併或明確授權農場成員共同負責。
[Speaker 5]:臨時操作常有時間壓力,事前告知困難。
具體情境:門禁、臨時丟雜草、挖掘作業、雞隻往生與埋放位置、是否買小雞持續養殖。
結論:無正式決議;共識傾向先由雞舍開會釐清立場與操作規範,必要時回協會協調。
專案分潤與規則
分潤與執行規則:有共識的按既定執行;規則外情形由理事長決定。類型區分專案、工作坊、開課、參訪;社大課僅租場地不在分潤範圍;合作農場自行開課不以協會名義者不在協會分潤範圍。
早期參考數字:協會20%、負責人15%,僅作討論基礎,未定案。
結論:同意以共識形成分潤與執行指引,保留彈性。
分潤比例、負責人制度與理念平衡
負責人制度與角色分工:傾向採「負責人統籌」模式,提案人自行組隊,負責人排程與分工;規模小不宜過度細分角色。
抽成彈性:固定抽成不可行;依案性調整(賺錢案可抽至30%,公益或不賺錢案降至5%-15%);兼顧將時薪拉到150/200元的目標與人員利益。
表決結果:是否規定負責人分潤「趴數」進行表決,贊成規定約13人、反對約6人,決定「應規定」,後續再訂具體比例與機制。
不同工同酬與分潤衝突:需在理念與實務間取得平衡,對特殊艱難職務提供保底或保障,並設置獎勵機制。
失控調整與申訴:若成本失控或分潤未達原定,啟動申訴與協調,由理事長提案並徵得團隊同意;制度可修訂、保持彈性。
結論:建立負責人分潤底線與獎勵並存機制、案前預算審查與失控申訴流程;分潤比例按案性彈性訂定。
專案財稅與合規
營業稅與所得稅:協會開收據需繳5%營業稅;專案收入可能產生所得稅,盈餘達門檻需課稅;不可做假帳或虛報支出,支出需合法單據。
協會保留比例:他協會有回饋1%模式;本協會因硬體與性質不同,建議留存1%-2%含稅務成本;提出「5%+X」模型以反映稅務與固定成本;明確化含稅/未稅口徑。
尾辦與補助案差異:尾辦較單純;補助需對等核銷與自籌比例(常見85%補助+15%自籌),且可能僅能用60%實際執行卻需做出100%價值;建議能避則避補助案,若承接需前期完整規劃單據與責任。
非營利組織盈餘與解散:解散資金須繳回政府,傾向合併而非解散。
結論:遵循合法合規,清楚稅務口徑與保留比例;優先尾辦案,補助案加強前期規劃與核銷SOP。
協會定位與專案連結
非農地雜草計劃與CSA關聯:需釐清對協會的戰略貢獻與效益評估(收入、品牌、社群、教育等),待後續專門說明。
會務與記錄:會議錄音轉文字,摘要由指定人員整理,原始文字保留備查;設備與線上會議操作交流。
後續安排
列出現行與預計加工品項(如薑黃、葛鬱金粉、洛神酸菜等),提交顧問評估與報價
聯繫謝先生或相關顧問,詢問SOP與法規輔導方案與費用
規劃對外課程與費用機制,決定由協會或農場主辦
盤點並確認合規室內加工場地(目標約60坪),制定出入與環境管控規範
建立基本QC流程:留樣、短期觀察、簡易檢測工具與記錄
製作與校對產品標示模板(含生產者資訊),確保符合法規
召集雞舍內部會議,明確出入規範、門禁與臨時操作告知流程;釐清是否購買小雞與養殖計畫並公告
合作農場列出因雞舍未決造成的實務困難清單,作為協調依據;必要時提交協會仲裁
建立跨單位簡易告知與授權機制(群組快速通報與責任人)
整理並發布分潤與執行規則共識草案,含案性分類與抽成區間指引
以「雜草計劃」製作樣板:抽成、時薪、角色分工、預算與核銷流程
制定負責人分潤底線與獎勵細則,建立失控申訴流程與理事長提案程序
建立案前預算審查機制,由具財務能力者試算風險與合理性
釐清所得稅適用稅率與門檻,彙整合規指引;明確保留比例計算方式(含稅/未稅、5%+X模型)
研擬尾辦與補助案分開的作業與審核流程;盤點稅務與開立名目規範
釐清協會稅務性質與文化/公益免稅適用條件;擬定回饋比例試算(含1%~2%情境)
規劃說明會,釐清「非農地雜草計劃」與CSA推廣的具體關聯與評估指標
匯出錄音轉文字檔,由指定人員撰寫摘要資料並共享
開設「機色」專案會議並形成行動方案;美玲追蹤前段加工項目並回報進度
AI 建議
顧問導入的預算上限與付款來源未明確,需定義費用分攤與課程收入使用規則
加工場地的合規面積與設施標準未確認,需比對法規並制定場地改造計畫與時間表
QC的簡易檢測工具與方法未定義,建議由顧問提供清單與操作規範
果醬是否完全排除或採試驗方式,需明確政策與風險評估
雞舍與合作社互惠與費用結算機制未建立,需書面協議並確認參與方與聯絡人授權
出入與門禁的具體規範、臨時操作告知標準與責任歸屬需制定(模板化通報)
設定雞舍決策期限與表決方式,避免群組長期無回覆
合併或維持獨立缺乏評估準則(人力、責任、資源共享、會議頻率),可先試行操作規範
分潤比例區間與適用條件需文件化,明確計算口徑(含稅/未稅)與審核機制
尾辦與補助案制度與審核標準需明確化;預算與核銷責任分工需正式規範
稅率與免稅適用條件需諮詢會計師並書面釐清;保留比例的「X」參數以年度與案別制定範本
建立效益評估框架,釐清「非農地雜草計劃」對CSA的戰略貢獻(收入、品牌、社群、教育)
09-11 會議:專案回饋金與協會財務規劃
會議資訊
日期:2025-09-11 00:11:41
地點:[插入地點]
參與者:[Speaker 1], [Speaker 2], [Speaker 3], [Speaker 4], [Speaker 5], [Speaker 6], [Speaker 7], [Speaker 8]
會議記錄
專案回饋金與協會財務規劃
專案回饋金比例方案與審批流程
會議針對專案回饋金的三個方案(A: 15%, B: 20% & 15%, C: 20% & 20%)進行表決,最終方案 A(15%)以15票支持被選為今年的執行方案。
此15%被定調為「參考值」,用於預算編列,實際執行時可協商調整(例如降至10%),只要專案不賠錢,經理監事會同意即可。
為避免理事長個人承擔過大責任,涉及大筆資金的專案(如回饋金超過12萬)應由理監事會或至少常務理事共同決議。
提議成立「預算稽核小組」,負責審核專案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及執行後的調整。
協會營運成本(X值)與財務狀況
討論協會維持營運所需的資金(X值),涵蓋租金、水電、人事等日常費用、所得稅及未來設備建置需求。
檢視過往財務,去年總支出約27.75萬元(含雜草計畫),建議以30萬元為基準估算X值;固定行政人事支出約8.8萬元。
協會收入來源包括會員年費(約24萬元)、捐款及專案收入。
協會目前帳戶有存款44萬元,部分為定存。與會者認為資金過於充裕,建議用於改善農場環境等實際需求。
土地使用權風險
有與會者擔憂土地所有權不屬於協會,地主未來可能收回,長期投入資源存在風險。
該土地位於非都市計畫區的農地,依農地農用政策可能不會被開發,但土地使用的不確定性仍是潛在風險。
個人接案、工作坊與參訪活動規範
個人以協會名義接案(借牌)
討論會員使用協會名義接案並支付行政管理費的模式。
此類案件會增加會計工作量,需建立信任基礎與清晰的規則以控管風險。
結論:若有此類需求可提出討論,但遊戲規則必須一開始就訂定清楚。
工作坊與參訪活動收費
區分「工作坊」與「參訪」的性質。若活動不需協會開立收據,則不受協會規範,僅需討論場地費,主辦人盈虧自負。
若活動需協會開立收據(如法人團體參訪),則視為協會專案,需遵循協會規定。
建議簡化收費流程,制定一套清晰的收費標準,明確劃分款項用途(如協會收入、招待人員費用),若客戶無法接受則不承接。
協會開立收據的抽成(回饋金)比例
核心爭議 :協會對合作農場或個人主辦的活動開立收據時,應收取多少比例的費用。
比例討論:業界借牌行情約在10%-20%,15%被認為是合理的參考值。但也有人認為15%過高會降低承接意願,並提出5%、7%、8%等多種方案。
成本考量:協會開立單據會產生營業稅(5%)及行政、會計成本與法律風險,因此需收取費用支應。
彈性機制:有共識認為此比例應具彈性。可區分「為理念推廣」與「為營利」的活動,前者可申請較低甚至0%的比例。
暫定結論:暫定回饋金比例為15%,但具彈性,可依活動性質在0%至15%之間個案協調。
收據開立方式與成本轉嫁
為避免法律風險,共識是應將開立收據的相關成本(稅金、回饋金)預先計入課程定價,由消費者分攤,而非在報名後額外加收。
對於是否為所有學員開立收據,或僅對有需求者開立,意見分歧。前者增加帳務複雜度,後者可能引發逃漏稅疑慮。
提出使用「農民收據」或將收入轉為「捐款」等替代方案,但可行性與適用性存疑。
場地租借與內部單位使用規範
外部單位場地租借標準
收費標準 :針對陌生團體,統一採時段收費,上午或下午各2000元,全天4000元,不以人頭計費。
租借範圍:僅出借教室與廁所。廚房因安全及私人用品問題,不對外開放。
附加服務:茶水(1000元)、投影機(1000元)、煮開水(500元)等服務需額外收費。
人力費用:建議場地費中應提撥部分金額(如500-1000元)給現場負責人。
規則制定:應將所有使用規則明確書面化,經對方同意後才租借。
內部單位及關係單位使用規則
內部單位 :合作農場、雞舍、蜂舍等協會內部單位自辦活動,因其盈餘最終會回饋協會,故免收場地費。
關係單位:對於親朋好友或社大等有合作關係的單位,收費可保持彈性。若已支付講師費等,可考慮免收場地費。
後續安排
於下次理監事會議,根據財務報表正式訂定協會的營運成本(X值)。
研議成立「預算稽核小組」的可行性,以監督專案預算編列與執行。
針對需要協會開立收據的活動(如工作坊),重新討論並決定一個合理且具彈性的回饋金比例與執行細則。
制定一份詳細的場地使用規則與收費標準書面文件,包含外部租借費用、附加服務、內部單位使用規則等。
釐清並簡化合作農場活動與協會專案的規則,避免定義重疊。
[Speaker 2] 需研究為農場投保年度公共意外險的相關事宜。
合作農場需開會討論針對陌生團體的參訪導覽收費標準。
釐清為未立案單位活動開立收據的相關法律與稅務風險。
AI 根據本次系列會議內容,識別出以下關鍵議題雖經多次討論,但仍未達成最終結論或缺乏明確的行動方案,請持續追蹤:
1. 協會回饋金比例懸而未決:儘管暫定為15%,但會議中出現了5%至15%的多種提案與彈性調整的共識。然而,具體的調整機制、申請流程、以及不同活動類型(專案、工作坊、理念推廣)的適用標準尚未確定。
2. 收據開立的標準流程不明:對於如何處理個人報名的活動收據(如Google表單報名),以及是否僅為部分學員開立收據,其操作原則與法律風險(如逃漏稅疑慮)未有定論。替代方案(如農民收據、捐款)的可行性也仍需評估。
3. 場地租借細則尚待完善:場地費中給予現場負責人的具體金額或比例未定。對於「認識」與「不認識」的租借對象界定模糊,依賴個人判斷,可能導致標準不一。
4. 內部單位資源使用權責不清:合作農場等內部單位使用廚房及瓦斯等設施的費用分攤方式仍有分歧,建議進一步討論以達成共識。
5. 協會支援範圍與流程模糊:會議雖鼓勵合作農場「大膽跟協會要東西」,但缺乏具體的支援範圍、申請流程或預算限制,可能導致未來執行上的模糊與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