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象合作農場管理辦法

出自臺灣 CSA 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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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

前言:什麼是合作農場?

合作農場就是一群人,為了滿足「健康食物」的需要,依循合作社的使命、價值與原則[1][2][3]所建立的農場。

所謂「健康的食物」不單單是指食物本身沒有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它還包括:食物的生產過程,對於環境的影響應該是積極正面的,而非造成環境負擔;對於動物來說,是以人道對待;對於生產者與消費者來說,是公正公平的。

因此,在本質上,合作農場就是一個合作社,而在底下行文當中,我們把合作社與合作農場混用,合作農場的所有成員我們也統稱「社員」。

社員

幻象合作農場基於工作承擔及分潤等考量,社員分為消費社員以及農場勞務社員。社員可以同時是勞務社員也是消費社員。

消費社員

  1. 凡認同支持合農場生態農業種植,樂意購買安全有質量的農產品、加工品&參加農場相關課程活動,共享合作社消費成果,均可申請加入;
  2. 無法穩定、長期從事農場勞務工作的社員。

勞務社員

勞務型社員:實際參與農場勞務工作的社員,加入前需具備:

  1. 已加入消費型社員;
  2. 必須是臺灣社區協力農業協會會員;
  3. 建議受過合作農場推薦的農務訓練課程;
  4. 需跟農場前輩實際實習,為期一個月並且師徒共作 15 小時以上;
  5. 由農場前輩在合作社會議提出通過;
  6. 勞務社員若半年內勞務時數未達 10 小時,則自勞務會員除名轉列一般會員。被除名勞務社員可以重新提出申請。

消費社員&勞務社員,兩類的社員都能參加年度分潤(細節請見「分潤」章節)。


社股

  1. 本社社股金額,每股新臺幣 100 元,社員每人至少認購 10 股,入社後得隨時添認社股,但至多不得超過股金總額 20%。
  2. 股金於入社時同時繳納。

結算:關於盈餘分配

  1. 本社每半年 6/30,12/31 結算,結算完成後,有結餘時,提撥結餘的 20% 給臺灣社區協力農業協會[4],作為場域及支持費用;提撥後之淨額即為該半年盈餘;
  2. 以盈餘 30% 公積金及公益金,此段提撥除彌補短絀外,不得動用;
  3. 以盈餘 7% 為消費分潤,以會員購買金額比例分配此盈餘;
  4. 以盈餘 63% 作為勞務分潤
    • 勞務分潤 90% 為勞務社員分潤,經確認勞務會員資格後(勞務時數未達 10 小時轉列消費會員),依該半年度勞務會員工時比例分配利潤。
    • 勞務分潤 10% 為勞務社員獎金,將分與該半年度工時超過100小時之勞務社員。

參考資料

  1. 合作事業的使命、價值與原則
  2. 合作社教育原則與時俱進之方法與內容
  3. 合作社七大原則
  4. 依照 2019 年的共識會議,合作農場於 2021 年 01 月才開始提撥。